站内搜索:
当前位置:首页 > 行业新闻 > 正文

5月1日起湖南省“电子警察”安装使用有新规定


2009年5月6日   来源:三湘都市报
        同一限速路段30公里内不得重复设置测速仪,测速一般不得在限制时速60公里以下路段。记者今日从省交警总队获悉,5月1日起全省将实施《湖南省道路交通技术监控工作规范》,电子警察的安装及使用将按新规要求。  

       匝道及施工路段不能测速 

       根据规定,正在施工的路段、高速公路匝道不得测速。测速区域应有显著参照物;学校、幼儿园限制时速30公里区域内测速只在上下学时段进行,其它时段不得实施测速;高速公路限制时速低于100公里的路段不得实施低速测速。实施低速测速的要有被测车辆的全景路面照片。实施测速一般不得在限制时速60公里以下的路段进行。确需测速的,应当提前15日向社会公布测速原因及理由。交通安全隐患消除后,应立即停止测速。 

      “电子警察查超速是对交通违法行为的一种教育手段,不是为了抓收入。”该负责人表示,往后普通公路同一限速路段30公里内不得重复设置测速监控设备,高速公路同一方向同一限速路段60公里内不得重复设置测速监控设备。针对电子眼设置位置改不改面向社会公示的问题,《规范》明确指出:在测速路段应当设立醒目的“前方测速”或“进入测速路段”等警示标志牌,但不需告知具体位置。 
 
      救助危难违章经核实免罚 

      此外,《规范》要求,记录资料有下列情况的,不得录入违法信息管理系统作为证据使用:因道路施工等原因影响机动车驾驶人正常行驶的;机动车号牌不清晰,无法确认违法机动车的(有两辆以上机动车);拍摄图像中无明显参照物不能反映具体违法地点的;在普通公路测速设备检测数值不超过限速值20%或在高速公路测速设备检测数值不超过限速值10% 。
 
      如果当事人能提供确实证据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,核实后可消除违章信息:机动车被盗抢期间发生的;有证据证明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;被套牌的。
首页 | 网站导航 | 信息反馈 | 联系方式
中国智能交通协会 版权所有  京ICP备05013526号
地址: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二区7号楼10层
网站管理 技术支持: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